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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的特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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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发生在诉讼过程中:

法院调解是在诉讼过程中进行的,是诉讼活动的一部分。

在法院主持下进行:

法院调解由人民法院的审判员或合议庭主持,具有司法性质。

当事人自愿:

法院调解的基本原则是当事人自愿,包括完全自愿和意思表示真实。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法院不能强制调解。

事实清楚,分清是非:

法院调解必须在事实清楚、责任分明的基础上进行,依法调解。

法定调解:

某些案件如婚姻案件属于法定调解范畴,包括调解和好和调解离婚。

调解与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院调解成功后,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即生效,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调解的保密性:

调解过程不公开进行,调解过程不记笔录,参与调解的人员对调解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程序上的灵活性:

调解在程序上十分灵活,更加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结果上的独特性:

调解旨在从根本上为当事人解决问题,具有独特的争议解决思路。

调解书的执行力:

调解书具有强制力,当事人必须履行调解书的内容。

这些特征体现了法院调解的合法性、自愿性、保密性和司法性,旨在通过法院的介入,促进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同时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