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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积金可以取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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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积金的提取额度根据不同的提取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租房提取

本市家庭无房产租房提取:职工及其配偶每30日可以按租房方式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前一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50%,且每次提取额不超过3000元。如果月缴存额不足1600元且账户余额充足,则按800元提取;如账户余额不足800元,则按账户余额提取(保留1元)。

新就业大学生租房提取:在本市无房产且在本市工作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个月或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可申请每月全额提取其月缴存额用于租房支出。

租住保障性住房提取:职工家庭租住保障性住房的,可按照实际租住保障性住房租金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每30日申请提取一次。

购房提取

购房提取: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

偿还购房贷款:分两次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贷款前已付购房款的50%,每次提取后账户内须保留最少100元的余额。

其他住房消费提取

已有房产无其他住房提取情形: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或以上的,可以每三个月提取前三个月缴存金额的30%,提取金额上限为1500元。

物业费等其他住房消费: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或以上的,可以每30日提取前一个月缴存金额的30%,每月提取金额上限为500元(该政策已过期,具体执行情况需核实)。

阶段性支持政策

租房提取额度提高:根据中山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职工家庭在本市范围内无房产,正常缴存期间,职工月缴存额低于600元的,可提取其月缴存额全部用于支付房租;月缴存额高于600元的,可提取其月缴存额50%用于支付房租,月提取额不足600元的,按600元提取。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提取方式,并留意最新的政策变动,以确保提取额度和条件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