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和传票哪个在前
时间:
在民事诉讼中, 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先确定开庭时间,再发出传票。传票是法院依法签发的,要求被传唤人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出庭参加诉讼活动的通知。传票上会载明受传唤人的姓名、地址以及传唤的事由,到庭的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被传唤人应按时到庭。
如果法院尝试了各种常规手段仍无法将传票送达到当事人手中时,法院可能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送达是在其他所有送达方法都失败后的最后手段,被告只能透过公告知晓开庭相关信息。
因此,传票通常是在公告之前送达给当事人的,以确保当事人能够按时收到通知并准备出庭。公告则是在传票无法送达时的一种补充通知方式,公告送达的日期通常晚于传票送达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