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可以中止拍卖
时间:
拍卖可以在以下情况下中止:
无竞买人参加拍卖;
第三人对拍卖标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有争议并提供有效证明;
委托人在拍卖会前以正当理由书面通知拍卖企业中止拍卖;
发生意外事件导致拍卖活动暂时不能进行;
出现其他依法应当中止的情形;
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
案外人对执行房屋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拍卖物的处分权发生争议,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发出中止拍卖的书面通知;
委托人主动申请中止拍卖,确有正当理由并经拍卖行同意;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拍卖活动暂时不能进行;
其他在合同中约定的事由的发生。
中止拍卖的事由消失后,应恢复拍卖。需要注意的是,中止拍卖的决定通常由法院、拍卖机构或委托人根据具体情况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