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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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挂靠主要依据以下几点:
名义与实质不符
实际开展业务的一方使用被挂靠方的名称、资质、营业执照等进行市场活动,但实际经营由挂靠方负责。
资质、技术、管理的支持
被挂靠方为挂靠方提供其自身所拥有的专业资质、技术服务、管理流程等关键要素。
经济关联
被挂靠方向挂靠方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或挂靠费用,挂靠方自负盈亏。
法律责任与风险
尽管实际经营由挂靠方负责,但在法律层面,被挂靠方可能需要对挂靠方的某些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
社保、公积金和注册关系
建设主管部门通过查询社保、公积金和注册关系的交叉比对来认定“证书挂靠”,如出现三者信息不一致的情况,会被认定为挂证。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挂靠人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工程款收付关系
被挂靠人与发包人之间没有实质上工程款收付关系,或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承包单位不一致。
采购与租赁
合同约定由被挂靠人负责采购或租赁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实际并非由被挂靠人进行采购、租赁,或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挂靠情形。
在具体案件中,认定挂靠需要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以及实际的业务操作模式和双方之间的约定来判断。建议在进行相关业务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避免因挂靠行为带来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