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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转非要通过哪些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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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转非(即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确定改制方式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选择股份合作制、联合收购制、合作社等方式进行改制。

制定改制方案

制定详细的改制方案,包括改制的目的、内容、程序、时间表等,并进行集体决策。

提交申请

向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交农转非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如改制申请书、农户意见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等。

审查批准

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农转非。

公示

批准后需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30天,公示内容包括农转非的名称、性质、地址等。

颁发证书

公示期结束后,颁发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织证书。

办理手续

根据当地政策法规具体操作,建议与相关部门沟通确认,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此外,如果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农转非,流程可能有所不同:

制定工作方案

各区县人事局根据下达的指标数量和农转非人员的标准与条件,制定工作方案,分配指标,对本地区本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遴选、审核。

填写审批表

对初审合格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填写《农转非人员审批表》等资料;对初审合格的家属农转非人员填写相关审批表。

省市人事局审核

省市人事局在接到农转非申报材料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对合格者开据《农业户口转为居民户口通知书》。

办理手续

各区县人事局持《农业户口转为居民户口通知书》、《农转非名单》先后到市公安局、区、县公安局办理农转非手续。

建议在实际申请过程中,与当地相关部门进行详细咨询,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并符合当地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