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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办下来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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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认定结果下来后,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核对工伤认定信息

仔细核对工伤认定决定书上的信息,包括受伤职工姓名、身份证号、受伤经过描述和认定工伤范围是否准确无误。

如发现错误或遗漏,及时与作出认定的劳动行政部门沟通,申请更正。

评估劳动能力影响

根据工伤认定结果和自身的康复情况,评估工伤对自身劳动能力的影响。

如果伤势较轻,对劳动能力影响不大,但如果是重伤,可能会影响未来的工作能力和职业选择。这一步对于后续确定赔偿和康复计划非常关键。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如果工伤对劳动能力有影响,在伤情稳定后(一般是医疗终结期满),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等。劳动能力鉴定会确定伤残等级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这是确定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

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

根据工伤认定结果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有),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

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如果构成伤残)、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在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等。

在协商过程中,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己的赔偿要求,并要求用人单位在合理期限内支付赔偿款。同时,保留协商过程中的沟通记录,以备后续需要。

寻求调解机构帮助

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果,可以寻求调解机构的帮助,通过调解解决赔偿问题。

治疗费用报销

凭借工伤认定书,向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用、药品费用等。

按照社保规定的流程提交相关资料,如发票、病历等,经办机构会进行审核并按规定支付报销款项。

停工留薪期确认

根据工伤认定结果确定的停工留薪期,向用人单位申请停工留薪期待遇。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用人单位应予以配合,若有争议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停工留薪期。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

根据工伤认定结果、停工留薪期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

提交申请时需准备齐全相关资料,如身份证、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经办机构会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和支付。

伤残鉴定申请

如果工伤导致残疾,需要进行伤残鉴定。

申请伤残鉴定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等材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在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情况复杂的,可能会延长30日。

法律途径解决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受伤职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途径解决赔偿问题。在拿到《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之日起一年内,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一般会在60天之内作出裁决。

建议:

在整个过程中,保持与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的沟通,确保按照法律法规和程序办理。

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