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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再审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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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再审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再审申请书

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事由为依据,将符合的事由逐项列明;

原审法院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具体的再审请求;

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

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名称;

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身份证明复印件

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裁判文书

提交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或其他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的证明;

提交原审裁判文书、二审裁判文书及生效证明(如有)。

证据材料

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新证据份数按再审申请书份数提交,旧证据一份。

其他材料

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代理人身份证明(如有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律师事务所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如有委托律师代为申请);

其他相关材料。

材料清单及送达地址确认书

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

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