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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收据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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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完整的收据通常应由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组成。以下是收据的基本格式和要点:

标题

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

标题的写法有两种:

直接由文种名构成,例如“收据”或“收条”。

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例如“今收到”、“现收到”、“已收到”。

正文

正文一般要写明下列内容:

收到的钱物的数量。

物品的种类和规格。

物品或钱财的交付日期和方式。

落款

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

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

一般还要加盖公章(适用于单位出具的收据)。

示例

```

收据

今收到

张三

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收款人:李四

日期:2024年10月1日

注意:此收据仅用于内部结算,不作他用。

```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收据作为合同履行的凭证,也应当符合这些规定。

建议

在书写收据时,务必确保内容完整、清晰,并且符合法律规定。如果涉及较大金额或重要文件,建议加盖公章以增加其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