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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公积金怎么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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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本市公积金的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职工需准备好身份证明、购房合同、还款凭证等相关材料。

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人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有效关系证明原件(如结婚证、户口簿等)。

提交申请

职工可前往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提交提取申请,并选择相应的提取原因。

审核过程

管理中心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提取条件。

审核通过后,管理中心将审批结果告知职工。

资金划拨

审批通过后,公积金将划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

缴存职工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提取时,请选择“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五年或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选项办理。

提取公积金时,需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否则可能会影响提取进度。

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按照要求提供所有必要的委托关系和身份证明。

通过以上步骤,职工可以顺利完成本市公积金的提取。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选择便捷的提取渠道,以确保提取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