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改装灯光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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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对改装灯光的处罚规定如下:
一般改装灯光
加装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灯光装置,如氙气大灯、LED灯等,会被罚款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并可能要求恢复原状。
严重改装灯光
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等,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具体处罚细节
改装动力装置(如加装涡轮增压器、电力驱动等)和灯光装置(如加装增光器、改装氙气大灯等),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对车辆所有人处2000元罚款,对非法改装单位或个人处10000元罚款。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如改装外观、改装轮胎等),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第五十七条,责令恢复原状,并处罚款500元。
未办理变更登记
擅自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未向车管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第五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处200元罚款。
建议:
改装灯光前应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改装行为合法合规。
若需改装灯光,建议到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确保改装后的车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
避免使用未经认证的改装件,以免引发安全隐患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