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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试用需注意哪些

时间:

在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并设定试用期时,需要注意以下要点:

试用期的最长时限

试用期的最长时限为6个月。

试用期的协商

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不能由单一方强行规定。

试用期的包含

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将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外。

试用期的次数限制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的工资

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的解除条件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前三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不能延长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的关系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试用期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三十五条等相关条款对试用期的设定、变更、解除等做了明确规定。

请根据上述要点仔细审查劳动合同中关于试用期的条款,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合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