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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有额度 超出应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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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金国建报道 3月17日,铁岭市消费者协会公布了2024年度六大消费维权实例。其中的范先生退回部分定金的案例引人关注。

2024年4月20日,消费者范先生在铁岭市某影楼交定金1000元,拟定9月8日在该影楼拍摄价值3000元婚纱照,后因消费者个人原因取消拍摄,消费者找到影楼要求退还1000元定金,遭到商家拒绝。市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介入调查,最终商家退给消费者400元定金。本案中,消费者范先生预定婚纱照价值3000元,实际交定金1000元,因消费者个人原因取消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之规定,商家应退给消费者超出法律规定的定金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