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投资雪球产品后爆仓,光大信托与私募和解,金额约2亿元,后续仍面临45起案件
近日,光大信托安享睿享系列违规投向雪球结构的产品有新进展。光大信托安享系列睿享系列产品发布临时公告披露相关事件进展,称已与私募基金公司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通怡)达成仲裁和解。
公告文件《关于拓源安享等系列信托计划与上海通怡仲裁和解事项的说明》明确指出,目前尚在存续期的28只信托计划(合计规模约1.76亿元)均持有通怡明曦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经双方协商,和解方案采用“本金+利息”双项补偿结构,总金额19381万元,其中已包含截至4月3日的资金占用成本。
事件起源于2024年5月,光大信托发行的安享、睿享系列产品因重仓雪球结构衍生品导致净值单周暴跌6%-25%,涉及规模22亿元、投资者800人。调查显示,相关产品将30%资金投向私募基金,后者进一步超合同约定将80%仓位配置于雪球合约(挂钩高波动指数),在2024年初市场震荡中合约价值缩水35%,叠加估值方法从成本法切换至市价法,导致亏损集中暴露。光大信托随后对私募管理人上海通怡、安诚数盈发起73起仲裁,此次和解为其中28起案件。
安享睿享系列产品出现净值回撤的同时,投资者方面向多级监管投诉,并获得回复。2024年11月,有投资者收到甘肃金融监管局的相关回复。甘肃金融监管局在给投资者回复中认定光大信托在投中投后环节存在管理责任,认定的内容有六方面:一是投资雪球衍生品超出了基金合同的约定;二是使用成本法估值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三是光大信托未穿透管理;四是光大信托存在管理不到位情况;五是止盈产品的部分投资收益实际来自于存续项目投资者投资本金;六是光大信托存在披露不到位情况。
但部分投资者并未完全认同该结论,就此事向金监总局提起复查申请,投资者于近日收到金监总局的回复。针对其反映的"对超基金合同范围投资及估值方法等事项光大信托仅为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认可""对无法证明投资管理团队故意滚动发行新的资金池类产品、将亏损转嫁后续投资人不认可"的问题,金监总局认为甘肃金融监管局核查不到位,拟督促甘肃金融监管局重新办理该事项。
目前,光大信托仍面临与安诚数盈的45起仲裁案件,涉及安越浦盈、安越嘉盈两只私募基金。由于这些基金建仓点位较高且遭遇市场回调,形成显著浮亏,和解难度较大。部分案件将于4月下旬至5月上旬开庭审理,光大信托表示将借鉴此次和解经验,推动纠纷化解,同时做好仲裁与强制执行准备。
来源:读创财经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