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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被拒20次”呼唤老年版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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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则“为65岁母亲和年迈外婆租房3天被拒20次”的新闻引发关注。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达2.2亿人,占全国人口的15.6%。实现老有所居,让租房市场对老年人更友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托举。(6月19日《人民日报》)

老年人“租房难”现象存在已久。从记者最新调查看,不仅线上租房平台对合租房源居住人员有年龄限制,线下房屋中介明确也不租给60岁以上或65岁以上的老人。即便有中介愿意出租给老年人,租金也普遍偏高。这种赤裸裸的歧视行为,不仅侵犯了老年人的居住权益,更给他们带来了心理上的不适。

中介和房东拒绝向老年人出租房屋的理由看似“合理”。一方面,他们担心老人在出租房内发生意外,因此不敢出租。此前发生过九旬老人在村里老人公寓摔倒身亡的案例。但这种极端案例占比很低,低于其他年龄段租户的事故比例,这不能成为拒绝的理由。

另一方面,房东担心老年人与其他租户生活习惯不同,特别是合租时可能产生矛盾。不可否认,部分老年人存在早睡早起、半夜起夜等生活习惯,与年轻人存在差异。但这个问题并非无解,比如安排老年人与老年人合租,就能有效减少因生活习惯差异引发的矛盾。

相关立法表述较为笼统,未能对租赁场景中的具体行为作出明确界定,也是导致老年人遭遇租房歧视的重要原因。由于这种“年龄限制”并不违法,中介或房东就会无视老年人居住权益,而且被歧视的老人也缺少维权必须依赖的法律武器。因此,完善相关立法刻不容缓。

在笔者看来,解决老年人“租房难”的关键,在于为老年人群量身打造专属的租赁房源供应和管理体系。而且,老年人需要的租赁房源必须符合“适老化”标准。但目前住房租赁市场上,只有数量极少的老年公寓供应,根本无法满足老年人群租房需求。此外,多数租赁房源尚未经过“适老化”改造,老年人入住后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因此,亟须对租赁房源进行系统性的适老化设计和改造。

具体而言,各地在规划建设公租房和发展市场化租房房源时,应当专门为老年人安排一批房源,切实保障他们的租房权益。其次,为老年人群筹建的租赁房源应做到“专房专用”,优先满足老年人的租住需求。再次,租赁房源必须达到“适老化”标准,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另外,租金水平也要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当前,医疗领域设有老年医院、老年门诊,餐饮领域开设有老年食堂,众多领域都在积极应对老龄化社会的需求。租房市场同样不能忽视我国已步入中度老龄化社会这一现实。从市场角度看,老年人的租房需求蕴含着巨大商机;从保障角度而言,老人租房保障有待加强。

“65岁老人租房3天被拒20次”这一案例,折射出当前租房市场对老年人群体的不友好现状。期待政策制定者和市场主体能够读懂这个案例背后的深意,共同为老年人打造“老年版”公租房、商租房,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享有体面、舒适的居住环境。(文/冯海宁 图/黎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