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关于公开征集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全面了解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现状,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靖远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目的
通过广泛征集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全面掌握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建立完善的非遗资源项目库,为后续的保护、传承和申报工作奠定基础。
二、征集范围
凡具有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均在本次征集范围内。具体包括以下十大类别:
民间文学:如传统口头文学、民间故事、神话、传说、歌谣、谚语、谜语等;
传统音乐:如民歌、民间器乐等;
传统舞蹈:如民族舞等;
传统戏剧:如地方戏曲等;
曲艺:如评书、相声、快板等;
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如传统武术、传统竞技、传统体育、游艺、杂技、魔术、马戏、乔装戏等;
传统美术:如民间绘画、民间雕塑、民间工艺、民间建筑四大类,包括剪纸、年画、泥人、泥塑、刺绣、编织、风筝、玩具、民居建筑装饰等;
传统技艺:如传统手工艺、烹饪技艺、酿造技艺等;
传统医药:如中药炮制技艺、针灸疗法、藏医药浴法等;
民俗:如传统节日、人生礼仪、信仰习俗等。
以上项目必须是产生、发展于靖远县本土,传承三代人以上,并至今仍有传承人存在。
三、征集内容
1.项目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类别、分布区域、历史渊源、存续状况等能够体现我县历史文化、风土人情,具有一定的传承历史和群众基础;
2.传承人信息:包括传承人姓名、联系方式、传承谱系、传承现状等;
3.相关实物和资料:包括与项目相关的工具、作品、文献、图片、音像资料等。
四、征集要求
除已列入省、市、县三级名录中非遗项目以外的其他线索。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2.线索应具有鲜明的民族或地域特色,能够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价值;
3.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4.已面临消失、失传、消亡的风险,明显具有采取措施进行抢救性保护的必要性;
5.线索应提供尽可能详细的信息,线索提供者需确保提交内容无版权、所有权争议。
五、线索提供方式
1.电话咨询联系人进行线索提供,提供时需清晰表述项目名称、简要介绍、传承情况等关键信息。
2.线索材料送至或邮寄至项目所在联系地址,信封请注明“非遗线索征集”。
联系人:杨蕊 15109437942
联系地址:靖远县文化产业中心—文化馆
六、截止时间
本次非遗项目线索征集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
七、注意事项
1.秉持真实性、可靠性、有效性原则,所提供线索需如实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实际情况,资料详实,传承谱系明晰;
2.征集单位将组织专业人员对线索进行筛选和评估,符合要求的项目将纳入非遗保护名录;
3.如有实物,需保存完整,保持原貌。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踊跃提供非遗项目线索,共同为靖远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贡献力量。
靖远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9月2日
来源:靖远文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