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官的父母有什么待遇
时间:
军官的父母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优待金: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复工复职权利: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允许复工复职,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
家属福利待遇:
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
医疗补助费:
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军官、文职干部的配偶及其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未在军队医疗单位办理医疗包干者,可享受家属医疗补助费待遇。
养老补助:
军人父母年满60周岁后,每月可获得600元的养老补助。
其他补贴:
包括对因公受伤或死亡的军人家属的养老补贴,以及60岁以上烈士父母和18岁以下儿童的补贴。
随军家属待遇:
符合随军条件的士官家属,可以享受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和房租补贴等。
走访慰问:
逢元旦、春节和建军节等节日,民政部门会走访慰问现役军人家属。
落户手续:
现役军官的父母由驻军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其他福利:
包括挂光荣牌、享受有关福利待遇等。
以上待遇可能因地区、时间和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